关于筹备2009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校团委
作者:校团委
时间:200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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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山东科技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团字[2009] 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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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备2009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校区团委,各学院团委:
为做好2009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工作,现将前期有关筹备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
坚持全员参与,以重点组团和自主实践为主要形式,力争使每名学生参加为期不少于一周的社会实践活动。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建国六十周年,我爱我的祖国”实践宣讲活动。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通过图片展览、记录片播放、文艺表演等形式展示建国六十年来我国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引导青年学生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发展。
2、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实践活动。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国家强盛,青年责任。结合专业知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通过实地调研,选择一个切入点,以“小切入、深研究”的方式,认真了解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缩小贫富差距,增强社会保障;加强教育普及,实现教育创新;弱势群体的教育与保护;了解发展内涵,关注能源问题等方面展开调研工作,重点组织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开展此项活动,确保活动效果。
3、开展“关注民生,共创和谐”社会实践活动。坚持立足基层,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农村、社区,从身边做起,从具体的事情做起,关注医疗保障、住房、食品安全、养老、教育体制改革、农民工、社会弱势群体、环境保护、农村文化建设等问题,积极投身创建和谐校园、和谐企业、和谐社区、和谐农村、和谐城市、和谐军营等实践活动,在亲身体验中共建和谐,共享和谐。
4、开展“应对经济危机,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践调研活动。全球经济危机影响巨大,中国也深受波及。结合相关理论知识,通过调查分析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体制的影响、金融危机对我国各大中小型企业的影响、失业以及再就业问题、大学生就业问题、大学生自主创业等问题,深入了解经济危机对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5、积极组织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回访实践活动。加强与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联系和沟通,利用暑期组织广大在校大学生尤其是高年级学生到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开展回访实践活动,详细了解企业的管理、生产、销售、企业文化,与企业领导和员工开展面对面交流活动,加深对企业的了解,通过回访活动,为后续学生见习和校企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6、开展“走进农村、服务农村”新农村建设服务活动。围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倡导大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深入省内广大农村开展包括贫困山区支教、农村环保科普行、农村政策宣传、科技支农、文艺演出等在内的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以实实在在的行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砖添瓦。
7、开展“大学生支教”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大学生进入定点联系村,对中小学生特别是留守少年儿童进行学业辅导,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对教师进行培训。推广普通话,指导中小学生开展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应用。
8、开展“博士生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实践活动。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需求,组建专业优势互补的博士生、硕士生服务团队,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高科技含量的专业技术服务。特别是在县级和乡镇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省内欠发达地区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9、组织“大学生骨干挂职锻炼”社会实践活动。积极联系,集中组织大学生骨干到农村、厂矿企业进行挂职锻炼、调查研究和志愿服务,在参与当地生产生活的实践过程中,深入了解国情、省情,经受磨练,增长才干。同时,要把组织大学生骨干挂职锻炼作为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重要环节,使他们在实践中加深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10、广泛开展其他形式的青年志愿者和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做好大学生暑期赴美带薪实习、全国十一运会志愿者的后期培训服务等工作,组织青年学生广泛开展社会认知、志愿服务等青年志愿者和社会实践活动。
三、组织形式
(一)实践团
每个团队可以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班级、学生党支部、学生社团、学生宿舍或学生自主组建等形式组团。每支团队人数一般为3至12人。鼓励跨系、跨年级、跨专业组团,每支团队必须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团队由负责人所在的分团委具体指导,实行领队负责制。
(二)个人调研
根据社会实践总体安排和要求,全校学生都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学生要利用返乡、实习、勤工俭学等机会,结合自身专业特色、兴趣专长就近就便开展形式多样的、有意义的、不少于一周的社会实践活动,并撰写社会实践论文、调查报告或总结。各单位要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确保一、二、三年级不少于70%的学生以各种形式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每名学生放假前要向所在学院团委提交实践安排计划,实践结束后要有单位出据的书面证明材料。学生个人无法落实实践地点的,各单位团组织应提供帮助。
四、项目申报
(一)团队申报
1、团队负责人初步确定实践内容、实践地点和日程安排,确定初步意向,并由实践单位开具《2009大学生年暑期社会实践实践地接收证明》。
2、团队负责人根据与实践单位的协商意见,根据实践内容的要求组织3-12人的实践团,同时制定详细的实践计划和实践安全预案。
3、团队负责人将《200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申报表》、
详细的实践计划、实践安全预案、实践地接收证明等材料上报学院团委进行审核。
4、学院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可通过组织学生申报答辩等形式,确定院级重点团队,同时择优推荐参加校级重点团队的评审,各单位推荐的校级重点团队不超过1-3个。同时上报《200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项目汇总表》,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30日。
(二)个人申报
1、个人初步确定实践内容,持暑期社会实践专用介绍信与实践单位联系,确定初步意向,由实践单位开具《200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实践地接收证明》。
2、个人根据与实践单位的协商意见,制定详细的实践计划和实践安全预案。
3、个人将《200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申报表》、详细的实践计划、实践安全预案、实践地接收证明等材料上报学院团委进行审核。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标准
1、项目的立意是否结合当前主题、贴近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价值。
2、是否按照预定时间、在预定地点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以实践地开具的证明为准)。
3、是否按照计划内容实施社会实践活动。
4、是否及时上报宣传稿件。
5、是否撰写出高水平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或总结。
6、是否有活动开展的照片等视频资料。
(二)提交材料
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各实践团队和个人要向学院团委提交以下材料: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总结、团队实际参加实践的人员名单、团队成员或个人较高水平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实践地的证明材料、10张具有代表性的照片或视频资料、市级以上媒体对团队或个人实践活动的报道原件或复印件。
(三)评奖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评奖按照学院初评、择优推荐、学校审核、行文表彰的步骤实施,主要评选优秀团队、先进个人及优秀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对在暑期社会实践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符合条件的将获得创新教育学分。
1、按照考核标准,学校将按照不超过实际参加团队数的30%评选优秀团队,优秀团队按照团队队员数的40%评选先进个人,非优秀团队按照团队队员数的30%评选先进个人。对于个人参加的实践活动,学校将按照一定比例评选先进个人。
2、学校将按照“立意准确、数据翔实、事例生动、结构完整、观点明确”的标准择优评选优秀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3、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一周且能提供调查报告、活动总结、实践地证明等材料的学生,按照《山东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将获得1个创新教育学分。
4、对于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给予具体指导的教师,各单位要与教务部门协商给予一定数量的工作补贴。
六、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6月15日-6月17日):各单位要通过干部例会、宣传栏、网络等途径进行广泛的宣传,确保让每一名大学生都了解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信息。
2、组织申报阶段(6月18日-6月30日):实践团队和个人将相关材料报学院团委,学院团委审核后于6月30日前将校级重点团队申报相关材料报校团委(行政楼318),材料电子稿同时发团委公共邮箱。
3、审核确认阶段(7月1日):校团委组织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评审,依据申报方案的时效性、可行性、特色性等确定校级重点团队并进行公布。
七、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宣传到位、组织到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指导,注重创新,突出亮点,体现专业特色,努力增强社会影响力,动员学生积极参加申报活动,激发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着力解决各团队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顺利实施。各单位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社会实践领导小组,要为每个班级配备实践导师,具体指导开展实践活动。
2、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做好各项工作,确保200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取得成功。未尽事宜,可联系校团委苏超老师,联系电话:86057831,13791980008。
3、泰安校区、济南校区按照相关要求,以校区为单位组织开展筹备工作,6月30日前将校级重点团队的申报材料报校团委。
附件:
团 委 教务处 学生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



